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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领导集体与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

  • 添加时间: 200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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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 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三代领导集体为这一制度的创建、发展和完善,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一)多党合作是马克思主义者的一贯主张。确立和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和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与政治智慧结晶。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共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领导中国民主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长期实践中,把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一起,创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建立人民政协这一统一战线的最好组织形式,使多党合作有了组织保证。1947年下半年,解放战争转入全面进攻,即将夺取中国民主革命的最后胜利,为促进新中国的诞生,1948430日,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发布了《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号召迅速召开有广泛代表性的新政协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这一号召获得了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的热烈响应。19499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民主、团结声中隆重召开。这次会议,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同时也标志着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正式确立。以后,人民政协作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及时明确民主党派的性质和作用。建国后,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基本完成,新中国的历史将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民主党派原有的民主革命纲领已经实现。这时,人们提出了民主党派还要不要存在下去的问题。为了巩固和加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使刚刚建立起来的多党合作制度顺利运转起来,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一代领导集体明确指出,中国的民主党派同西方国家的政党是根本不同的,它们从来都不是单一的资产阶级政党,而是具有“阶级联盟和统一战线”的性质,基本上都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政党”。共产党不仅要同各民主党派“共同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还要把它们带到社会主义去”。从而进一步明确了民主党派的性质与作用,为更好地坚持多党合作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风雨同舟、荣辱与共的深情厚谊。

 提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19564月,毛泽东在著名的《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以苏联为鉴,总结多党合作的经验,首次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的方针。他说:“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是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随后,周恩来在中共浙江省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对这一方针作了进一步的阐述。同年9月,刘少奇在党的八大政治报告中郑重宣布:“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是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应遵循的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提出,谱写了我国多党合作史上的光辉篇章,它使党内外人士看到了多党合作的光明前景,也极大地鼓舞了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热情,激发了他们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在1956年毛泽东已经确立了处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关系的方针,但在共产党内对民主党派性质的发展变化并未形成应有的共识,以致在“左”的错误泛滥的十年动乱中,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遭到了灾难性的破坏。但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一起,同患难、共命运,经受住了严峻考验。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二代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

关于多党合作的理论,不仅恢复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并且使之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多党合作呈现出崭新的局面。

 一是从我国新时期的客观实际出发,对民主党派的性质进行了新的界定。邓小平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各民主党派都已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 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从而彻底澄清了多党合作领域多年来未曾解决的重大理论是非问题,为制定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基本方针和政 策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是充分肯定了各民主党派的地位和作用。中国的各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中有过光荣的历史,在社会主义改造中也作了重要的贡献”。 在新的历史时期中,“仍然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不容忽视的作用。” 邓小平还代表党中央殷切期望各民主党派和大家一起努力,做解放思想的促进派,做安定团结的促进派,做实现“四化”的促进派,做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促进派#从而给新时期的多党合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三是发展了我们党对民主党派的基本方针。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不久,邓小平就重申要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并说“这是一项长期不变的方针”。19821月,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提出,“同党外朋友建立起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关系”同年9月,党的十二大报告又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与“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连在一起,成为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在这一方针指引下,各民主党派组织得以进一步扩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

  四是把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制度,并作

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加强多党合作的制度化建设,198912日,邓小平同志在一份由民主党派成员提出的建议上批示:“可以组织一个专门小组(成员要有民主党派的),专门拟定民主党派成员参政议政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方案,并在一年内完成,明年开始实行。”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批示精神,中共中央经过与各民主党派的反复协商,制定和发表了《关于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意见》开宗明义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个《意见》,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也是对从毛泽东到邓小平,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多党合作历史经验的全面总结,标志着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理论上的成熟与方针政策的完善。

    (三)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坚持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对多党合作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团结、稳定、振奋、活跃的良好局面,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发挥积极性、创造性,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贡献智慧和力量。

    首先,十分强调坚持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性,并使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政治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198910月,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的大会上指出,要继续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99210月,

党的十四大报告把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列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并强调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主要内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19933月,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宪法,第一次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上升为人民意志、国家意志的高度加以肯定,既表达了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 第三代领导集体坚持和维护这一基本制度的决心,也使多党合作制度进入法律化的新阶段。1997年,中共十五大进一步将坚持和完善这项制度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族区域自治制度一起!纳入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2002年,中共十六大又将坚持和完善这项制度写入今后必须 长期坚持的十条基本经验。

其次,十分重视发挥民主党派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在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方针、

政策制定以前,与民主党派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进行协商,听取意见建议的做法,已经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据初步统计,由中共中央召开或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谈心会、通报会等,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到196632次,“文革”期间4次,1978年各民主党派恢复活动后到19895月约70次。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主持工作以来,协商、座谈的次数明显增多,约有160多次,且协商的内容和程序进一步规范,真正做到了协商于决策之前和执行决策过程之中,反映了中共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亲密合作的佳言懿行。 二是党外人士实职安排有了新的进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绝大多数有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副省长、副主席和副市长,他们有职、有权、有责,和中共干部团结合作,共同为管理国家事务发挥积极作用。三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人大、政协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目前,在全国各级人大代表中,共有党外人士14万多人,在全国各级政协委员中,共有党外人士32万多人,尤其是经过全国人大、政协换届,实现了八个民主党派中央主席分别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或全国政协副主席。四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渠道进一步拓宽。邀请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及无党派人士,就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开创了民主党派集中力量,把深入实践知情出力与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紧密结合起来的好形式。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紧紧围绕发展这一第一要务,发挥各自优势,本着“出主意”、“想办法”、“做实事”、“做好事”的精神,积极参政议政,提出的许多意见和建议,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有关方面的重视采纳,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同

时,近5000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监察、检查、教育、审计等省以上行政司法系统的“特约 人员”,他们的一些建议也受到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最后,十分重视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创造条件。民主党派参政党的地位和作用,离不开中共的支持和帮助。1991年至1992年,中共中央有关部门先后发布了《关于推举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

人士担任审判检察机关领导职务的通知》、《关于党外人士实职安排问题商谈纪要》等一系列文件,促进了多党合作的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为贯彻落实民主监督的制度,江泽民同志还多次强调,要按《意见》规定办事。1993年,国务院办公厅还创办了《民主党派建议摘报》。同时,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还非常关心和支持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在中共中央和中共各级党委的关怀下,民主党派的人数已由1989年的33万发展到目前的60多万;一大批在新中国成长起来的中青年成员走上了民主党派的各级领导岗位。

     时代在进步,实践在发展,多党合作事业也在不断前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发展阶段,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着眼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继续不断推进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在中共中央1989年下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新的形势和新的实践,于今年2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这是我国多党合作史上的又一个纲领性文件,为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这一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我们迎来的必将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又一个春天。

 作者:金建民

来源:《江苏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5年第一期